基督教普世主义的矛盾
作者:不详 发表时间:不详 编辑:Paul.Z
普世主义是基督教思想教义的一个基本原则。它的形成是基督教从作为犹太教一支的原始基督教向作为一种世界性宗教的基督教转变的标志。从两个不同的层面,普世主义可以有两种不同的释义。第一个层面是从教会论的层面而言,普世主义意指基督教具有普遍适应性,教会的建立将不受文化、种族和社会阶层差异的限制,而且各民族各地方教会共同组成普世合一的教会。第二个层面是从救赎论的层面来讲,普世主义又指人人都能得到拯救,理由是基督救恩是为全人类设立的,对所有人都同样有效。后一种解释通常又被称作“普救论”或“普救主义”,由于这种救赎观至今仍为许多正统教会所拒斥,本文主要从前一层面即从教会论而非救赎论的层面来讨论基督教普世主义教会观产生的源头、发展线索以及在实践中的矛盾表现。
普世主义是希腊化时期出现的一个思想理念,原本是一个不带有任何宗教涵义的词语。普世主义这个词的希腊文词根(oikoumene)意思是“凡是人所居住的地方”,引申指希腊罗马文明影响下的“整个世界”。学界公认,普世主义这一思想理念来自于斯多葛学派的“自然法”(natural law)哲学,其主要涵义是,世界好比上帝的身体,乃是一个整体,且浸淫在一种称之为“逻各斯”的宇宙理性之中,所以,只要是亚里山大大帝战剑所指之处,以自然理性为特色的希腊文明传播到了的地方,就不再有“野蛮人”,而是人人平等的这个世界之公民。所谓“人同此心,心同此理”这句话就是普世主义思想理念的简明表述。然而,正如蒂利希所指出,普世主义包含着肯定与否定两个意义:在肯定方面,它意味着当时的罗马人已经意识到应当把人类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看待,在否定方面,它意指各种民族宗教和文化的崩溃①。在希腊化时期,普世主义采取一种单向发散式的传播,本土以外所有“未化之民”只能被动地接受希腊文化,从而使得原有各种地方性宗教文化被迫同化或消亡了。进入古罗马帝国时期以后,普世主义具有了更进一步的意义。据现代美国著名社会学家罗伯逊(Roland Roberson)考证,罗马帝国时期的普世主义概念实际上带有现代所谓的“全球与地方相关联”的涵义,也就是说,它所表现的是一种普遍与特殊,统一性与多样性相互影响的辩证关系②。罗伯逊的这一观点亦可从原始基督教的产生这一事件本身得到支持。从巴勒斯坦某穷乡僻壤走出来的一个农民被罗马所派的执政官审判处决,而他发起的那场“天国运动”(史伟策语)却最终征服了整个帝国。这说明非主流的边缘文化可以反过来影响占中心地位的主流文化。这不能不说是对罗马普世主义思想理念的一个绝妙印证。正因如此,很多教会史家都认为当时的古罗马帝国是一个多种文化交汇杂糅的大熔炉,例如沃尔克(W. Walker)就曾明确指出,“统一是帝国的显著特点,但其多样性几乎同样引人注目。在宗教思想领域内,这种多样性表现得最为充分。”③基督教的普世主义教会观直接秉承罗马普世主义思想文化资源。这可以从教会教义的形成与发展以及圣经教训内本身两方